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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闯红灯致车祸医疗费谁承担?

【案例】不久前,徐某驾车在上班途中因担心迟到超速闯红灯,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自己受伤。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取证,认定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徐某要求工伤保险部门给予工伤待遇,却被告知此次事故不构成工伤。之后,徐某找医疗保险部门报销医疗费用,却被对方以其自身存在过错为由拒绝报销医疗费用。

上班途中闯红灯致车祸医疗费谁承担?

那么,徐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分析】首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依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徐某所受到的伤害,是由于自己超速闯红灯所致,且已被交警部门认定承担全部责任,因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其次,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本案中,徐某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因自己过错所导致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因此,医疗保险部门应当为徐某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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