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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女子苦等一年半发现托运的货物丢失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芳菲报道)“我一年半前在托运部托运的配件被‘狸猫换太子’了,到现在也没个说法,我实在不能接受。”11月5日上午,王女士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2013年5月,自己在兆中托运部托运了一件价值1160元的电锤配件,在托运一个月后,托运公司称东西丢失,会尽快解决,然而在一年后,托运公司将锁子配件交还给王女士。

11月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王女士,她告诉记者,2013年5月13日,王女士将电锤配件拉到华凌畜牧基地的兆中哈密线托运部,选择以代收款的方式进行托运。王女士回忆,寄出一个月后,托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女士,她的货找不到了。

两个月后,王女士又被告知托运部经理换人了,而库房的货物也正在交接中,让王女士再等一等,而这一等就过去了6个月。

王女士说,1月份的时候,有人通知我,货找到了,等拿回来一看,发现根本就不是我的货,上面有我之前给物流公司提供的单号。 她当即又将这箱标有“锁子”的货物送回了托运部,并说明这并不是自己的货物。

兆中哈密线路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是在王女士与托运部发生纠纷后才接的工作,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单号在库房找到了货物,但王女士说不是她的货。托运部也找了之前负责哈密线路前任经理,他表示,找到的货就是王女士的,如果王女士认为不是,可以报警调查。

记者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托运货物的物流定位都是通过单号来确认的,而丢失货物的事情也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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