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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要改革了!撞伤家人也能获赔

事关全国汽车用户切身利益的商业车险费改,终于在近日揭开神秘的面纱。2月3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

车险要改革了!撞伤家人也能获赔

近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目前正在抓紧推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已基本成型,近期准备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启动改革试点,并根据试点的情况推向全国。(深圳未列入第一批试点城市)

配件价格影响保费

“有一个专有名词叫‘零整比’,指的是市场上一款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今后,‘零整比’将会成为测算车险保费的一个新的关键词。今后市民买车不要只看裸车价格,还要关注零整比,否则每年可能会多花不少保费。”在保监会宣布的车险费率改革方案中,机动车辆的零整比也被纳入考虑。零整比越高的机动车,车险费率可能会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就越高。

告别“高保低赔”少掏冤枉钱

长期以来,商业车险市场一直存在这样的现象:新车时价值15万,车主如果使用了6年(旧车大致价值8万元),投保却要参照新车价缴纳保险费。这种现象被称为“高保低赔”,饱受诟病。

《2014版示范条款》则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也就是说,今后,车主为估价8万元的旧车投保,仅需按8万元估价缴纳保费,而对应的最高赔付也是8万元。”重庆某财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投保时会有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车主实际的车价。

撞伤家人也能获赔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2014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新规将“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过去免责争议较大的15项内容进行了删减。今后,车主驾驶证过期也有望获得赔付。同时,“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也被列入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认为,这些新的保险条款比较人性化,符合广大车主的心理预期,使投保人、被保险人风险保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像车主驾驶证过期、造成家庭成员伤亡之类的事,发生的概率虽然非常小,却能刺激车主投保相关保险的积极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显然有利于增加收入。

费率市场化投保更伤脑筋

据了解,在商业车险市场,由于“一刀切”的行规,各家保险公司的费率、保险产品都差不多。因此,车主投保时,几乎没有选择保险产品的余地。

“而按照《2014版示范条款》,车主投保时将会有更多选择。”业内人士介绍,此次改革确立了费率市场化的原则,明确将由现在的“保额定价”逐步过渡到“车型定价”。在此基础上,还鼓励财险公司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创新产品。

“这就意味着,今后保险公司可以自主开发设计出对应的保险产品,车主的需求会得到最大的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价格的车,今后将会因自身零配件价格不同而导致基础保费差异较大。比如,对于同一辆车,A公司可能将其定位为优质车,享受保费7折优惠;B公司可能只认定为普通车,不能享受保费打折。假设两家公司的基本保费都是5000元,则车主缴纳的保费将相差1500元。“如果选择正确,可淘到价格低服务更好的保险产品。反之,可能会付出更多保费。”

良好驾驶习惯为车主省钱

此外,此次改革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车主的驾驶习惯将大大影响车辆保费。

据各大保险公司公开披露的财报显示,目前保险公司几乎用了近80%不出险的“好车主”保费,用于支付赔偿20%左右的常出险的车主。这一现象将随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实施而改变。

按照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的表示,车险市场化之后,保险公司将拥有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在参考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决定附加费用。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可针对消费者驾驶行为、违规记录、车辆零配件价格、维修成本等多种因素在市场规定费率之内自主确定车险价格浮动。“这样的改革也是给了保险公司一定的自主权,公司在确定保费时就能够根据消费者的驾驶习惯、交通违章记录等因素来制定。

一家财险公司的经理表示,“那20%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相反,拥有良好的驾驶习惯、从不出险的车主将得到更多的折扣。如果车主驾驶记录良好,连年不出险,保费最低可降至原来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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