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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专访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

人民网成都3月18日电 (记者陈曦 王凤运)今年2月25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最高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三项活动”。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做客《人民网-治蜀兴川的法治实践》系列访谈节目,就“三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专访。

全面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忠诚、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主要是基于现实与发展的考量。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做客《人民网-治蜀兴川的法治实践》系列访谈节目。(刘浏 摄)

人民网:郭彦院长您好,感谢您接受人民网的专访。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成都法院系统正式启动“三项活动”,请问“三项活动”的内容是什么?主要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郭彦: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年初成都两级法院部署开展了“三项活动”,它的主要内容:一是“警示教育”,结合最近两年法院系统,特别是成都法院系统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反思,主要是解决“破”的问题,即破除我们以前执法、司法理念上的一些差异,破掉一些不符合依法治国要求、公正司法要求的不规范行为,破除一些慵、懒、散、浮、拖等司法作风方面不好的状况。二是主题教育,主题教育实际上是解决“立”的问题,我们部署开展了以“忠诚、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忠诚,是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要保持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忠诚。公正,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廉洁,是确保忠诚和公正的保障,也是我们作为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和良知底线。三是专项整改,专项整改主要针对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一些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的问题,着眼于建章立制,从机制制度方面,从源头上,从长效机制方面防范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旁听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为大家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课。(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网:请问郭彦院长,这“三项活动”为什么要同时进行呢?相互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郭彦:警示教育主要是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破除不符合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些问题,破除不符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国家法治建设要求的一些思想、理念和行为,破除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慵、懒、散、浮、拖等方面的问题。主题教育重在“立”字,一方面破除、去掉不合适的;另一方面针对法官今后发展方向、人生价值、价值理念等方面作出正确导向,其中“忠诚、公正、廉洁”是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要求,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灵魂。专项整改主要解决“建”的问题,着眼于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在解决当前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着眼于源头治理,从长远需要出发,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为契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提升司法公信。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同时,从建章立制、机制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查漏补缺,打牢公正司法的长远基础。一“破”一“立”加上“建”,内在的关系很明显,既解决当前的问题,又着眼于长远发展,着眼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网:我们法院的职能主要就是审判和执行这两个方面,那么,您觉得“三项活动”和我们法院的职能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呢?除了“三项活动”,2015年,我们成都法院在履职这个方面有没有什么一些新的举措和措施呢?

郭彦:我认为,在政法机关中,人民法院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联度更为直接,我们工作的好坏优劣,与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效果息息相关,法院工作涉及面很宽。我们要为大局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首先就是人的问题,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才能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效果。

在服务大局方面,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要找准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上下功夫,具体要在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结合法院的职能,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通过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为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第二,通过民商事审判,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这是人民法院为经济工作服务需要下功夫去做的工作,因为随着国家经济加快发展,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推进,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相应的纠纷、案件进入到人民法院环节的也比较多,案件上升幅度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增多,我们通过审理好这些案件,依法保护和引导规范有序的经济秩序,对一些不合规的,甚至违法的市场主体行为,用司法的导向和评价机制进行约束。第三,通过行政审判,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第四,就是我们自身,通过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大家都知道,司法是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果、效率怎么样,对社会的司法环境有直接的影响。第五,结合我们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崇德尚法的人文环境。通过履行法院职能,引领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保护成都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在人文环境营造上,我们还可以做出更多努力。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在服务群众方面,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讼当事人的司法权益直接相关,所以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为民、利民、便民、护民的具体措施,更好地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为群众到法院进行诉讼活动提供更好多的方便。在目前,成都法院在诉讼服务方面进行了比较好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从“线下”看,我们市县两级法院,都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还在乡镇法庭成立了诉讼服务点,在大的社区成立了诉讼服务站,今年能够实现地域全覆盖,这是从“线下”来服务群众。通过这种“线下”的服务方式,在便民、利民方面得到了比较好的认可。那么我想,成都市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应用基础还比较好,我们今年在“线上”这个方面,通过信息网络、“两微一端”、APP等的构建和完善,进一步延伸拓展便民利民措施。我的初步想法,说得形象一点就是我们要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到“家”,群众可以在手机终端、家庭电脑上操作与诉讼有关的事项。比如说收看一些诉讼的主要信息,执行工作的一些重要信息,甚至一些证据的网上传送,包括立案等等这些事项,都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解决。我想在便民利民方面,今年要下大力把它推进一下。

成都市金堂人民法院通过“坝坝法庭”方式巡回审理纠案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网: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新时期,那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又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结合自己的职能,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呢?

郭彦: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以后,中央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的安排部署。应该说,目前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处于国家发展特别是国家法治发展史上最好的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以后,法律实施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人民法院作为国家两大司法机关之一,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正方面担负的任务很重,因为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人民法院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能,司法审判的情况怎么样,依法行政效果怎么样,与法治实施都是息息相关的。

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法院法官对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孤寡老人刘光立进行回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一个方面,我们自身要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就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另一个方面,我们也应该结合审判实践和执行职能,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审判案件,可以发现一些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途径促进解决。审判实践资源内容很丰富,反映出的法律实施状况的信息量很大。我们要从这些个案当中提炼归纳一些带有规律性的、趋势性和前瞻性的一些问题、对策和建议。给政府提出一些司法建议,同时也通过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发现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政府从源头上治理做一些工作,当“参谋助手”。第三,在审判实践当中,从成都这两年的情况看,传统案件占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一些新类型案件、一些疑难案件占的比重在上升,预示着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是比较多,从推进立法,包括在推进地方立法方面,人民法院也可以有所作为,及时地把发现的一些问题,通过我们的研究思考,向立法机关、有立法权的机关报告我们的建议。第四,在群众守法方面,我们要通过“法治七进”来进行法制宣传,与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依法治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结合起来,与促进基层自治组织的依法治理、自我管理,与促进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等结合起来。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成都两级法院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通过充分履行人民法院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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