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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函复同意实施《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

国家发改委函复同意实施《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

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区位图

3月17日,从赣州市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日前函复省发改委,同意实施《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修改完善后,《规划》将报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012年6月,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研究设立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当年7月,我市正式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先后易稿30余次,设想是将瑞兴于试验区建成“老区中的经济特区”“特区中的试验区”。

试验区覆盖瑞金、兴国、于都三县(市),规划区面积8556平方公里,2014年末总人口230万人。确立的战略定位是“四区”,即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扶贫攻坚的先行区、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的引领区、贫困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创新区、南方丘陵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赣州市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俊东表示,编制《规划》,对于明晰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思路,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探索老区加快发展新路径,示范带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朱俊东分析,打造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国家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赣南群众大力弘扬苏区精神,负重拼搏、奋发图强,为试验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是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主战场,为试验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供了有利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试验区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闽东南、珠三角等沿海地区部分产业加快向内陆地区转移,为试验区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与此同时,该地区的振兴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基础设施支撑不足;农村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有65万人,贫困发生率达25.5%;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问题较为突出,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偏低;体制机制不活,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投资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据悉,瑞金、兴国、于都三县(市)属罗霄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革命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受发展基础薄弱、长期投入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瑞兴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非常滞后,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

根据《规划》,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的建设将在产业振兴、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开放合作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走出一条贫困地区实现经济振兴的新路子,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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