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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一造纸厂被依法查封

3月20日,光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槐店乡一小型造纸厂,宣读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的程序对该厂的锅炉、碎浆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据了解,“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

现场环保执法人员表示,环保部将2015年定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光山县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环境违法的企业特别是未批先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四不放过”(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依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美丽光山保驾护航。

(廖祥坤 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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