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江都城区明起实行3档阶梯水价

记者昨从江都区物价局获悉,从4月1日起,江都区将适当上调城乡供水价格,同时城区实行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据介绍,江都区城区民用水价由现行2.65元/m3提到3元/m3,工商业用水由现行3.2元/m3提到3.53元/m3,特种用水由现行4元/m3提至5.53元/m3。农村区域供水民用水价格由2.5元/m3提至2.9元/m3,工商业、特种用水与城区同价。

在江都区城区建立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档为户月用水量18m3(含)以内的,执行民用水基本价格,即3元/m3;二档为户月用水量18m3-22m3的部分,按3.83元/m3价格执行;三档月用水量超过22m3的部分,按6.32元/m3价格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分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行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等用水按3.4元/m3价格执行。阶梯水量计量周期以年为单位,周期之间不结转。

据介绍,本次水价调整适当兼顾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以2013年江都城区直抄直收的覆盖95%家庭(782690户)平均月用水量6.67m3计算,水价提高0.35元/m3,平均每户月增支2.33元,年增支28元。农村家庭实际用水量低于城区,影响支出更小。城区第三档用户约4100户,执行第三档的基本水价,正是阶梯水价制度抑制过度用水,实现公平负担的目的所在。

江都区物价局负责人强调,为避免和减轻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实行江都区城区低保家庭每月免收5m3水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户每月免收3m3水费的政策。同时,江都区城区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每超过1人,相应增加每月5m3用水量。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