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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高官的“非法“收入

清代京官成本有多高?绝对高!

需要准备高额的路费以及到京后租房的费用,许多晋升为京官的人,在进京前,都要想方设法“捞银子”。

当年的曾国藩也不例外,进京前,他在老家湖南省花了近一年时间,奔走了近三千公里,拜了一千二百多家,其中不光有亲戚朋友家,还有大量无亲无故的商铺和官员,一共收到将近1500两“贺礼金”。

在翰林院上班的曾国藩,全年工资加补贴仍然是130两左右,可是由于他任四川乡试主考,就有人送银子了:四川制台送银100两,四川藩台送银100两,四川将军送银50两,十二名考官送银五百13两,录取的考生送银500两,另外四川全省官员又以公家名义送银2400两……再加上沿途官员馈送的银子,据估算,“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6000两左右”。

如果他不这样做,根本无法保持一个翰林的面子,否则他根本无力负担过高的生活费,如他戴的蜜蜡朝珠居然是假货。

曾国藩既然拥有这么多的“非法”收入,那还算是一个清官吗?

这得分情况了:

从曾国藩的“非法“收入来看,他肯定是一个贪官无疑了。

从社会环境来看,明清时期的官员收入非常低,如果没有一些“非法”收入,曾国藩是无法维持所担任官员应有的体面的。

以曾国藩当翰林为例,一年的俸禄才130多两,对一个老百姓来讲,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了了,可对于曾国藩来说,除了府上佣人正常开支外,还要与其他官员打交道,增加感情等等,是远远不够的。(微信号:songshugonghui;微博:历史松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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