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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两个规定”:“不干预司法”这根弦要时刻绷紧

“‘两个规定’体现了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两个规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两个规定’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予以充分肯定,对规定的贯彻实施寄予厚望。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副主席沈琪芳认为,“两个规定”将有力地遏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权大于法、滥用职权、有权就任性等现象。“两个规定”体现了党对自身严格要求,带头尊法、守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气和责任意识。

沈琪芳希望,“两个规定”一定要落在实处,成为铁的纪律。她建议领导干部时刻绷紧“不干预司法活动”这根弦,加强自我约束,真正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用法治思维主导工作和行为。对具体案件处理,该回避的要回避,尽可能地避免产生误解和不良影响。

沈琪芳表示,“两个规定”表明,任何掌管权力的人都不能任意干预具体司法办案活动。人大、政协的领导干部在这方面要做表率,带头执行“两个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更多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朝克说:“呼格吉勒图案的悲剧告诉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党员干部、司法人员干预办案的现象,必须严肃对待、彻底遏制、根除土壤,‘两个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朝克告诉记者,“两个规定”将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两个规定’强调了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要有底线意识。”朝克认为,贯彻“两个规定”应从两方面着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司法人员要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树立自我约束、自觉守法意识,在贯彻“两个规定”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杨承志认为,“两个规定”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等群众意见极大的社会现象给出了对策,体现了党中央抓铁有痕的作风,是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保障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必然坚定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

让杨承志印象深刻的是“两个规定”中有关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的机制。“这三个机制,为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既规范了办案程序,也优化了司法活动的内外部环境。”杨承志说。

在杨承志看来,“两个规定”是对广大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能敦促其学法、尊法、守法。从宏观上讲,这也是对全体公民“依法办事”观念的夯实,让不同岗位上的人都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两个规定’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相信随着制度的落实,依法治国会大踏步前进。”采访最后,杨承志这样向记者表示。(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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