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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解读职业年金政策

1、职业年金实质上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句话解读职业年金政策

2、只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才有职业年金(在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可以有企业年金)。

3、个人和单位分别按照其本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和8%进行缴费,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12%全部记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4、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但如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时,则不能转移,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保留在原经办机构(退休后按实际缴费情况享受年金待遇)。

5、除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能提前支取。但出现在职期死亡的,年金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6、参保人在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可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第二种,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对应的计发月数,来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类似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方式)。待遇领取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能再行更改领取方式。

7、职业年金待遇的领取不是终生制的,如选择上述第二种领取方式的,发放期限为年金账户金额为零之时。选第一种的按商业保险契约执行。

8、领取职业年金有可能收税。

9、职业年金所缴的费用是完全独立管理的,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其实用途。

10、职业年金制度的施行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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