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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锥砸宝马房主赔3万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李勇刚)宝马车晚上停在楼下,却被楼上彩钢板房的冰锥砸伤,车主心疼不已,修好后将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维修费、车辆贬值费等共计9万余元。

4月15日,沙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该案终审判决房主和车主各承担60%和40%的责任,房主赔偿车主维修费、材料费等共计3万余元,车辆贬值费因无证据,未予支持。

2014年3月16日零点后,市民林先生回到阿勒泰路一小区,将车停在单元门旁边。小区保安早上发现,宝马车被冰锥砸中受损,赶紧联系车主林先生及物业公司。林先生发现,爱车天窗及框架轨道破碎散落、变形,车顶、引擎盖和车门凹陷进去,林先生和物业公司当场拍照取证。

原来,楼上居民李女士私自搭建的彩钢板房上冰锥未清除,坠下砸中车辆,随后组织双方协商,李女士表示只愿赔偿1万元,双方协商未果。

林先生将车辆维修好后,将李女士和物业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其中车辆贬值费3.8万元。

沙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私自搭建的彩钢板房冰锥坠落造成林先生车辆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已尽到相应义务不担责。一审判决李女士赔偿林先生维修费、材料费等共计5万余元,贬值费未支持。

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1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通过证据可以证明李女士彩钢板房上的冰锥砸中车辆,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林先生未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未对停车周边环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遂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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