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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

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5日电 昨日是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重庆铁路运输法院事先制作案件登记簿、缴费通知书、诉讼材料补正告知书、诉讼材料接收凭证等文书,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运行。

9时25分,原告某运输公司诉讼代理人来该院,诉称被告李某购买汽车挂靠原告处经营,并签订挂靠经营合同,约定被告需按年一次性缴纳管理费,被告逾期未缴纳诉讼费,遂诉至该院请求解除挂靠经营合同,归还原告证件牌照,缴清管理费赔偿违约金,该院立案庭干警查看其诉讼材料后,出具书面凭证,予以当场立案,这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案件。5月4日,该院共受理案件2件,均为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接待其他来访1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法院的立案方式由以往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该院将以立案登记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郑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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