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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省政府法制办结合201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日前制定印发了《2015年度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依法行政考核内容。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主要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七方面开展。具体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建立并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行政决策规定;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能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方案》明确了依法行政考核方式。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将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5年12月10日至31日,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报告和有关工作资料交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通过核实年度报告、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根据自查和实地考核情况,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依法行政单项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按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相关分值比例换算后,计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依法行政分项考核成绩。《方案》还明确了每一项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的具体分值,并列出了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的扣分项和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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