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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检察院:转作风强纪律, 提升人民满意度

法治中国山东网视6月5日(通讯员 王伟光)讯,今年以来,昌邑市检察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转作风、强纪律,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专项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共计6个方面20项措施、整改清单15项,班子成员落实整改措施105项、整改清单37项,截至2015年5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毕,治理“庸懒散浮”、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大吃大喝和送礼等长期坚持措施正在深入推进,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在2014年底山东省院组织的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该院得分95.58分,在去年名列全省基层院第一的基础上又提高了0.64分。

二、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利用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把阳光接待大厅打造成“阳光、文明、规范、高效”服务的形象窗口,去年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4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依托检察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三大平台”,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检察信息783条,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的范围和途径。聘任5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特约检察员,在潍坊市检察系统中率先推行了检察宣告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构建以“教育自律、制度规范、风险预警、过程监控、责任查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该院被山东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双无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给全国、山东省、潍坊市及昌邑市人大代表寄送公开信258封,并赠阅2015年全年《检察日报》,走访人大代表60余次,邀请参与监督检察工作20余人次。

(责任编辑: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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