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每周税讯-第五周

1、北京试点"三证合一" 企业有了唯一身份证号

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及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企业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目前在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过程中,北京市各区县在最后发证环节处理方式不同,有的区县在窗口一次性向企业同时发放几张证照,有的则在工商营业执照上同时印上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据称,“一照一号”在石景山区试点,年底前将推向全市。(人民日报 2015-6-1)

2、税务总局: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

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彻底斩断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行业的利益链条。

通知明确,税务人员严禁出现5类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税务总局还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中介活动,应该回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兼职(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6-2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3、中韩自贸协定签署 化妆品5年内部分降税20%到35%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昨日在韩国首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韩自贸协定。这是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双方贸易规模将突破3000亿美元。在今后的20年间,双方有90%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6-2 北京青年报)

4、险企备战个税递延养老险方案 有望年内出炉

继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在5月份得到明确后,有望影响保险业格局的另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也在推进之中。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个税递延型养老险相关政策方案目前正处于有关部门会商论证阶段,年内有望出炉。部分保险公司已开始洽谈合作,着力打造养老产业服务闭环圈,整合各方资源,抢占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个税递延政策将成为养老产业完善中最大的制度红利,为保险业通过承保端服务养老消费人群和将投资端对接相应设施建设带来多重机遇。以保险产品为主导的养老服务链条打通后,保险公司的投资力度有望加强,由此催生的养老产业金融需求可能“井喷”。(6-3 中国证券报)

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 四种企业资产划转情形享受税收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四类集团内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暂不确认股权或资产转让所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同时简化征管流程,大大降低了集团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支持企业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公告明确,包括母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等四种情形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可以享受递延纳税待遇,大大缓解了企业纳税资金压力。

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也适用于其他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或资产划转交易,保证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市场主体在同一税收政策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有利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6-03国家税务总局)

6、美国钢企指控中台韩等倾销钢品或导致课征相关进口税

6月3日,美国钢铁企业向美国政府投诉,指控从中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台湾进口的耐蚀钢价格太便宜。这最后可能导致美国对来自这些地方的钢品课征相关进口关税。

美国钢铁业者指控,这五地钢铁商受惠补贴范围广泛,但美国厂商并未享有这样的补贴。他们指出了中国的48项不同补贴计划,印度88项,意大利12项、韩国43项,以及台湾的22项。美国钢企表示,其各自政府对生产商提供大幅补贴,使得自这些国家和地方进口的钢品,对美国国内钢铁业造成实质损害。(6-04路透社)

7、发改委:创新财税金融 支持新兴产业企业上市

发改委官方网站4日发文分析一季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文章称,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入新兴产业。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和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研究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通过上市、发债、众筹等方式融资。(6-5 中国证券报)

8、国务院:五大措施推进大众创业 税收支持天使投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会议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改革推动,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促进生产力水平上新台阶、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五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6-5 中国政府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