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重疾年轻化趋势加剧,医保是否发挥了应有的能量?

重疾年轻化趋势加剧,医保是否发挥了应有的能量?

重大疾病呈年轻化趋势

近年来重大疾病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十几年前出险的被保险人几乎都是年过40岁的中年人,但近几年,20几岁、甚至10几岁就患上重大疾病甚至是癌症的个案激增不少。

根据保险业公开的资料显示,国内目前有高血压患者1.8亿,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前期患者2.5亿,高血脂症患者人数为9000万,烟民3.5亿,肥胖症患者超过7000万。0-64岁之间每死亡4人就有一人是癌症患者。而且,根据统计数据表明,随着环境的恶化、社会生活压力的加重,重大疾病的发生有向低龄化靠拢的趋势。

假设一旦有家庭成员不幸罹患癌症,由于医疗费用比较昂贵,很多家庭的经济可能会即时陷入被动局面,继而影响到整个家庭的还贷、育儿、养老等经济生活。所以为了防止“因病致贫”的发生,个人尤其是家庭支柱提前准备好一份相应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

医保只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长期以来,有这样的一种观点,就是已经购买了医保,如果再投保商业重疾险的话会不会买重复了。医保在我国医疗体系中承担着基础性的作用,是普通百姓面对疾病威胁的重要保障措施。不过,医保“保而不包”的局限性也相当明显,它面临着起付线、封顶线等多个风险缺口,而且还有报销比例的限制,通常在50%至70%之间,此外自费药以及后续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都不能在社保体系内得到赔付。

医保的基本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在用药部分,社保只能报销《社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没有列入该《目录》的新药及一些进口的昂贵的药品是不能报销的。然而,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很多时候都必须使用新药和进口药。患上大病的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口器械、特殊诊疗项目等帮助,这些是无法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报销和补偿的。

需要指出的是,近两年国内各地陆续开展了大病保险制度,部分加强了市民的大病医疗保障水平。然而,据记者了解,在社会基本医保中,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本来就可以通过统筹基金来报销一定比例的大病医疗费用,大病保险主要是给予普通居民和新农合用户的补充保障。从具体规定看,各地大病保险一样设置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封顶线等限制性条件。

国内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已相当全面

不少家庭已意识到投保重大疾病险的重要性,因为重疾险在某种程度中能抵御“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其实,商业重疾险除了能给家庭带来心理安慰外,它所具备的强大保障功能也是不言而喻的。它的理赔原则是“一经确诊即可赔付”,也就是说,除非是保险责任中明确指出需经过180天观察的疾病,一旦被保险人发现自己不幸罹患了重疾险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大病,一般只要按合同规定有必要的确诊依据,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不需要任何发票去申请“事后报销”,也不存在类似医保异地就诊报销的问题。商业重疾险这一保障功能,能为患病者及其家庭在早期治疗中就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病人及早治疗。

文章来源:保险行销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