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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将“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进行到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暗查暗访工作细则的通知》(安监总[2015]81号)已于5月25日印发各地执行。这是为实现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而推出的重大举措。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工作方式。早在2013年10月30日,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成果,总局就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办[2013]111号)对推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推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9月,总局在认真总结前段暗查暗访经验的基础上,又通过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96号)进行了规范。“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实施两年多来,效果显著,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也得到党中央、总书记的充分肯定。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之所以好,源于这一制度的“四性”

震慑性。暗查暗访有四大特点,一是突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到出现在现场之前,行动都处于保密状态;二是随机,检查哪里,不检查哪里,不需要所在地方安排,而是由检查组随机选择,随时下车。三是执法。现场查处事故隐患及非法违法情节,现场做出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当场做出停产、停工等决定。四是曝光。几乎所有暗查暗访都有媒体记者参与,需要曝光的一律通过媒体向全社会曝光。由这四大特点决定,暗查暗访具有十分强大的震慑力,只要这个制度始终存在,按照细则要求每周一次,它就如同高悬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头上“达摩克利斯之剑”。

真实性。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不给企业临时梳妆打扮的时间,就能够看到企业的真实情况、日常状况,就能够依法做出实事求是的肯定或处罚。尤其是,能够看到企业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推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抓紧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验证性。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检查,可以通过真实准确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倒查所在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总局安排的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落实不力的问题,就可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促其进步,不断提高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咨询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是不是符合实际?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效果怎样?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暗查暗访找到一些答案。把这些答案拿回总局,总结归纳,做好汇报,就可以成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有上述四性,就决定必须把“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作为常态化制度固定下来、规范起来、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仅总局要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各地各部门也要经常不断地开展暗查暗访,永保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我们相信,随着细则的贯彻落实,随着暗查暗访成为一种制度、一种执法范式,必将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推动更多的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注入强劲动力。

安平:将“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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