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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性购房 差点损失2万元

本报讯(记者 赵俊聪 通讯员 吴中消)近日,吴中区消保委收到市民傅女士送来的锦旗,表达她对消保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今年4月,傅女士从吴中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房产,并在未与家人协商的前提下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她说,自己有套旧房已经挂牌待售,打算用卖掉的钱购置新房,交个首付绰绰有余。谁料傅女士的旧房一直无人问津,房款始终没能拿到,另一方面,傅女士的家人得知该行为后,也极力反对,认为家里的钱根本不够她买新房,要求其退房。对于这样的请求,房产公司表示2万元的定金(之前合同约定意向金已转定金)不予返还,为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傅女士就来到吴中区消保委,请求他们出面解决问题。

接到投诉后,吴中区消保委第一时间联合郭巷分会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分会工作人员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希望房地产公司考虑傅女士家庭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并多次上门耐心调解劝导,终于做通了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思想工作,退还傅女士2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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