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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食药局通报八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例

襄阳汉江网讯(记者王卫华)17日下午,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向社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以来的8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例。

据介绍,2015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共受理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1010起,办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1180起,罚款金额近400万元,联合公安查处各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7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7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4人,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19个。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8起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望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加强自身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案例一 某学院食堂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大米案

2015年元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时,在我市某学院食堂扣押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大米39袋(规格:5KG/袋)。

经调查核实后,执法机关依法没收了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大米39袋,并对该学院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酒店管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案

2015年元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酒店管理公司操作间内,查扣300毫升不明褐色液体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1瓶。

不明褐色液体经襄阳市疾控中心检测,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含量为32000mg/kg”。“亚硝酸盐”俗称“老水”,属国家规定禁止在餐饮行业使用的物质。执法机关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了没收,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案例三 某冷冻熟食销售部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且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肉制品的行为

2015年2月(腊月二十八),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我市某冻库查扣包装无中文标签,未粘贴检验检疫合格标志的5种预包装肉制品共179箱(件)。

经调查核实,该批肉制品是某冷冻熟食销售部私自从河南的非法渠道购进的,涉案的5种肉制品均无相应肉制品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执法机关依法对扣押的179箱(件)肉制品,予以没收、销毁处理,并对该冷冻熟食销售部罚款3万元。

案例四 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造他人厂名的豆奶产品案

2015年3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处理外地经营户的问题食品投诉时,发现我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豆奶食品,其食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与其实际注册名称不符。

经调查核实,食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未获食品生产许可和未经工商注册。该公司使用伪造的厂名生产销售的豆奶食品,货值72130元,违法所得20418元。

案例五 张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2015年3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标注某饮料厂生产的的奶味饮料,其包装印刷的QS编号对应的《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已失效,并且获证企业名称与饮料实际生产企业不一致。

经执法人员多方走访、秘密侦查,在锁定了该饮料厂的生产地点后,联合襄阳市樊城区食药局一举捣毁了这个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饮料生产黑窝点。没收非法生产的饮料制品2157件,没收直接用于生产加工设备一套,并对当事人张某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案例六 某酒店经营假冒52°五粮液酒案

2015年元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我市某酒店饮用的52°五粮液酒尼疑是假酒。

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对该酒店的17瓶52°五粮液酒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该批五粮液白酒,经执法部门委托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有两个批号的瓶52°五粮液白酒假酒。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0986元,销售违法所得2278元。

执法部门依法对上述假冒产品及违法所得予以了没收,并对该酒店罚款41972元。

案例七 某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无标签的预包装蜂蜜案

2015年元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对某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标签蜂蜜制品抽取了样品。

所抽样品,经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执法机关依法没收了涉案蜂蜜制品,并处罚12000元。

案例八 某餐饮公司经营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案

2015年1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襄阳某餐饮公司正常检查时,在该公司操作间冰柜内查扣超过保质期、无标签预包装食品5袋。

经调查核实,这三类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是,该餐饮公司从襄阳市樊城区某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施某处购进。执法机关依法没收了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并对该餐饮公司罚款人民币7仟元人民币,对供货人施某罚款人民币3仟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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