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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法院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

本报讯(记者 张明磊 通讯员 区鸿雁)近年来,沾益县人民法院以文明争创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实现了法院工作与文明创建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之路。

“咋咯告状,哪些状可以告,哪些状告得响……”在沾益县,一句句法律用语被“翻译”成方言,在当地百姓中广泛使用,而法官编写的《白话便民手册》也成为百姓保护权益的“宝典”,此举是法官将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和法律政策相结合,用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言开展普法工作的一种探索,推出后好评如潮。

此外,沾益县法院结合当地属山区农业县,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矛盾纠纷类型相对集中等客观实际,切实转变审判方式,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服务群众。早在2008年就在辖区8个乡(镇),122个村(居)委会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三室合一”的办公场所,设立固定巡回审判庭,构建了具有曲靖特色的“3+1”和谐维稳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沾益法官年进村巡回办案3000余人次,其中机关业务庭巡回办案率超过54%,派出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90%。一分辛勤一分绩。自2010年以来,沾益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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