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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绚丽广告

小编在23岁的时候终于去了一趟北京,也报团参加了一个长城一日游的旅行社。想着行程上面的早起看国旗,中午登长城,下午明皇宫等等就十分的兴奋。

那是小编第一次报团旅游。虽然没有到强制你消费的地步,但是旅行团的伙食以及导游不停的要求你去买东西不然就是一脸的怨气相实在是这次旅行的不美之处。

接下来要跟大家说的这个案例,也是由于轻信了旅行团的广告带来的索赔问题。

旅行社的绚丽广告

▎案例

杨女士在孩子暑假期间,想带孩子一块去南方某地旅游。在看了某旅行社打出的绚丽广告后,她把所有行程都交给了这家旅行社来安排。但她到达游览地后却发现,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导游擅自减少了游览景点,并更改了行程和游览顺序,另外还增加了购物的次数。这趟旅行最后让杨某一家人败兴而归。

旅行社的绚丽广告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导游擅自少或强迫增加景点或购物次数,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双倍退还景点门票费。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增加景点,游客也可要求返还门票费用。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游览顺序,并影响到实际游玩,可要求赔偿。

在旅游消费时,应注意:

(1)仔细辨别规范的旅游广告,看是否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内容;

(2)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索要发票;

(3)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将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投诉时效为90天。此外,旅游者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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