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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会前学法”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前,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开展会前学法,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正式开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主任王波围绕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认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及如何贯彻实施好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了系统性讲解。

在学习结束时,陈延荣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了人大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本次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主要是让大家明确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国有资产必须保持增值,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必须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通过学法,让大家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国有资产方面应该履行的职能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最根本的是要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以经济活动监管为主向以效益监管为主转变,以引入国有资本为主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参加学习。(巴中日报 记者 李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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