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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一窃贼持镊子专偷手机被判二年

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 卢昭昭 通讯员杨瑜 裴玉洁 )东兴市一男子李某曾于2009年因盗窃罪入狱6个月,时隔五年,不务正业的他又干起“老行当”,在东兴某市场附近用一把25厘米长的镊子盗窃手机。7月3日上午,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4月3日中午,被告人李某到东兴市某市场“蹲点”,寻找扒窃目标。此时正值市场最热闹时候,李某将目标锁定被害人曾某后,混在人群中一路尾随曾某,趁其不注意时,用一把25厘米长的镊子从曾某的口袋中盗走一部手机,随后逃离现场。之后,李某用同样手法从3名被害人身上“夹”走3部手机。经鉴定,四部涉案手机共价值人民币1.17万元。

今年2月10日,李某再度来到东兴某市场附近伺机作案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被告人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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