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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交警设固定查缉点严查酒驾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冬冬通讯员/莫咏珊)日前,南海交警大队桂城中队联合南海车管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餐馆娱乐场所集中地路段为重点,设立固定查缉点,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员施行“逢车必查”。

当天20时~22时,行动小组在桂澜路石石肯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专项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检查中,一辆粤Y号牌车辆驾驶员神情恍惚,执勤民警立即拦下该车。司机将车窗打开后,车内传出一阵浓烈的酒味。经酒精测试仪器呼气测试,显示该名男子血液酒精含量测验结果为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毒驾测试,仪器显示无毒驾行为。经了解,当晚19时许,该醉驾人员陈某和4个朋友在桂城夏西某农庄吃饭时,陈某大约喝了八两红酒,饭局过后驾车途经桂澜路,准备到朋友家串门。民警固定证据后,马上将其带往医院抽取血液,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查了一辆车后,马上又截下另一辆车查问。民警在开展查处工作的同时耐心地向驾驶员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以及相关的处罚,告诫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倡导广大群众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理念。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这两种情况主要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饮酒驾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醉酒驾车,将受到刑事处罚。

酒后驾驶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事故调查显示,全世界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桂城交警中队副中队长莫咏珊表示,桂城交警部门将综合分析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不定期组织开展酒后驾驶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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