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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为啥只换不退?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手机有故障,商家却只同意换,不给退,这可难坏了消费者郑女士。

5月31日,郑女士从玉田某商场购买了一部售价6199元的iphone6 plus手机。次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手机的前置摄像头不能拍照。郑女士返回商场找到销售人员,向其说明了手机出现的问题,销售人员表示手机是经销商发的货,需要进行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6月11日,经过苹果公司授权的服务商鉴定后,认定该手机“前置摄像头不能预览” “测试不能排除故障”,并出具了鉴定服务报告单,同意为郑女士更换新手机。但销售商称暂时没有相同款式的手机,只能给郑女士更换一部相仿的苹果牌手机,郑女士要求退货,销售商坚称只管换,不给退。无奈之下,郑女士向玉田工商局民用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与该商场取得了联系,并向销售人员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工作人员指出,郑女士购买的手机经鉴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且在商场购买,不管手机是从哪里发货,商场都应予以退货,如果无理由拒不退货,工商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最终,该商场为郑女士退了手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保存好商品销售票据、合格证和三包凭证等相关证据资料,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维权之需。

(董春雨 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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