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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女儿“买”事业编仨家长行贿区委书记

抚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经抚顺市东洲区原区委书记徐波“安排”,仨家长分别花了20万元、20.5万元,都给女儿“买”到了一个事业编的工作。

目前,已有6起行贿案判决显示,行贿对象均指向徐波,他公开的受贿金额已超过600万元。昨日,法院发布其中2起行贿案判决,三名被告人均因为给孩子“买”事业编工作落入法网。

2010年7月,女子张某某打算为其女儿安排工作,于是,张某某找到其前夫王某某商量,让王某某找时任抚顺市东洲区委书记的徐波帮忙。 2011年1月,由张某某出资,王某某在徐波办公室送给徐波好处费20万元。此后,徐波将张某某的女儿安排在抚顺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且有事业编制。

日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王某某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期间,男子原某为感谢时任抚顺市东洲区委书记徐波(另案处理)将其女儿安排至抚顺市一个有事业编制的岗位工作,先是借徐波女儿结婚之际,送给徐波好处费5000元,后又在徐波办公室送给其20万元。

2014年12月,53岁的原某主动到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投案,主动交代向徐波行贿20.5万元的犯罪事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原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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