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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阳:油坊店中心学校违规借资建楼 称缴过罚款

(祖国杂志社记者/王伟 楚国举 李东阳报道)近日,据知情人反映,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利用校园内的土地,未经规划审批报建,违规兴建集资房,原计划的25套被改建成20套,因建房数量有限,所建集资住房分配不均,教师实名举报校长和地方小开发商合伙违规让教师集资建房,并从中谋取暴利,职工意见甚大。同时,在前期施工中因和附近村民地皮有争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部分村民怨声载道。

据了解,河南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集资建设的单位职工住房项目,共4层,每层5套,总计20套,每套住房建筑面积约1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20余平方米。为核实相关情况,本社记者实地调查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集资建设单位职工住房的相关事宜。

爆料:在校违规集资建房

2006年8月14日,国家三部委下发19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但是河南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却置国家禁令于不顾,依然挺而走险、大张旗鼓为职工建设集资房,这其中究竟有何缘由呢?

记者根据知情人反映的情况,来到正阳县进行调查采访。

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住宅楼建设工地位于该学校内,整个工地没有任何工程建设的简介说明,1栋2层楼的框架结构已经全部完工。从工地师傅口中得知:该工地确实是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建设的职工住宅楼,高为4层。

据知情老师透露:“正阳县油坊店中心学校正在建设单位职工集资住房,共1栋4层楼20套,工程款来源不明,王校长自作主张不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本应照顾教师的经济使用房每套50至60平方就可居住,现在建2200多平方米住房,能建40多小套解决教师的实际情况,但王校长和开发商自定每套100多平方,只有20套,和领导有关系的才能分到,我们教师要100多平米的房子太大且浪费,截止现在建二层了而相关的建设手续都沒有完善。”

5月26日,记者来到油坊店中心学校,校职工告诉记者:“前一段工地处于停工状态,由于在前期施工中因和附近村民地皮有争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双方正在扯皮。”

调查:油坊店中心学校变身开发商 县国土资源局以罚代管

随后,记者来到教体局,关于县油坊店中心学校正在建设的集资住房相关手续一事,办公室汪主仼称,不知道集资建房的事情,局领导都在开会,之后联系了该校王小星校长来说明情况。王校长拿出一张盖有油坊店乡中心学校公章的关于危房改造借资建楼的情况说明,原计划25套,现在准备建20套房子,每套一百零几平方;集资教师排号交压金一万元,建好每平方按800元收款。关于建房的相关手续,王校长称乡里领导已同意,并且因违法占地也被国土所罚了一万元了事,罚款都是开发商出的。

为进一步调查了解,7月1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正阳县国土资源局采访,在该局门卫值班室,记者电话说明来意后,国土局办公室袁主任(男)联系了一位负责该事件的杨队长(男)来说明情况。据该局杨队长电话中说:“关于油坊店中心学校集资建房一事,他们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我们已对该项目进行过罚款(大约4000元-4300元有票据),以违规土地改变使用性质处罚的”。当记者称能否看下关于该项目处罚票据和相关手续时,杨队长电话中说:“现在下乡了,没时间。”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教育用地属于公益事业用地,属于划拨地,划拨地是不能直接用于非公益事业用地的,集资房属于非公益事业项目,不可以使用划拨地,在校园内集资建房显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

在校园内集资建房,一些非学校教职工的人员住进学校里,给学校的管理带来难题,校园安全、卫生等存在较大的隐患。而学校的土地面积有限,盖集资房后不利于学校的总体规划,严重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在中央严令禁止之下,油坊店中心学校涉嫌违规建设的集资房,显然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也将对校园管理带来麻烦。根据相关规定,一切在建的集资房必须立即停工,并于七日内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等候市教育局处理,对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非法集资房将报请综合执法局强行拆除。关于此事的进展,本社记者将继续关注!

河南正阳:油坊店中心学校违规借资建楼 称缴过罚款

王校长给记者拿出的书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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