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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周年日变“离婚”登记日 法官:婚姻非儿戏,选择要谨慎

“结婚”周年日变“离婚”登记日 法官:婚姻非儿戏,选择要谨慎

中国法治结婚周年纪念日本该是一个甜蜜而美丽的日子,可惜却有人在纪念日当天选择离婚,让好好的结婚纪念日变成离婚登记日。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张某起诉要求与结婚刚满一周年的妻子王某离婚。

【案情】

相亲婚姻缺少基础,日久不和妻子不愿回家

“结婚”周年日变“离婚”登记日 法官:婚姻非儿戏,选择要谨慎

2014年7月8日,张某经人介绍与刚满20岁的同村王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由于是介绍结婚,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日子过得非常平淡。

而妻子王某对这个家也缺乏感情。婚前没有深入认识、了解,没有建立起很好的感情基础,结婚后,王某虽然和丈夫生有一个女儿,但生完女儿就去了浙江务工,后来更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家,

结婚纪念日坚持离婚 丈夫:为了证明我们走过一年

“结婚”周年日变“离婚”登记日 法官:婚姻非儿戏,选择要谨慎

2015年7月8日,张某来到巧家法院要求与刚满结婚一周年的妻子王某离婚,他诉称:“张某结婚后就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责任,现在这个婚姻已经不能持续下去了,选择这个特殊的日子与王某离婚,就是证明我们的婚姻走过了一年”。

巧家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了解到这个案件的特殊情况后,对张某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解,从情、理、法各方便都进行了疏导,但张某仍坚持要与王某离婚。

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张某仍坚持起诉,且他的诉求完全符合登记立案的标准,立案庭的法官对张某的离婚案件只能予以登记受理。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法官感言】婚姻非儿戏,选择一定要谨慎

“结婚”周年日变“离婚”登记日 法官:婚姻非儿戏,选择要谨慎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容易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人心更是漂浮不定,因此离婚案件日渐飙升,特别是80、90后变成离婚队伍的主流,闪婚、闪离现象更是严重。在此,立案法官提醒各位年轻人:婚姻不是儿戏,一定要谨慎再谨慎,结婚后一定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不要让自己、对方和孩子成为失败婚姻的牺牲品。

作者:何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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