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铁路高层住户:
南郊9、10号高层住户,在太乙路派出所上户口时,被告知因该处房屋没有上“大户”,因此不能办理住户落户手续,请相关管理部门给予答复。
房产管理处答复:
南郊办理户口问题,路局已与太乙路派出所协商,派出所已同意启动办理程序,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先办理13.14.15号高层住户的落户问题,随后将对南郊其它楼分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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