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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埋“伏”可拿高温补贴 最高每人每月225元

温州网讯 在台风“莲花”、“灿鸿”双重影响下,7月伊始温州度过了1981年以来最凉爽的一周,而“灿鸿”的离去,让炎热天气重归温州。昨天,温州进入三伏天,正式接受“烤”验。在大汗淋漓的夏天,最直观的安慰便是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每年6月至9月期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室温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的,都可认领高温补贴。通俗点说就是,可以找老板要高温补贴了,最高每人每月可认领225元。

今年伏天多了10天

按天气学上的算法,有些年份的三伏长30天,有些年份则有40天。昨天是我市进入“三伏天”的第一天,今年的“三伏天”要比去年多10天,7月13日“初伏”,7月23日“中伏”,8月12日“末伏”,8月22日“出伏”,共计40天,比往年多出10天。昨日市区日最高气温达到36.2℃,而这样的高温在入伏的40天内不算高,真正的高温将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来到,预计有10天。

为何一入“三伏天”气温就会升高?据悉,入伏后,地表湿度变大,每天吸收的热量多,散发的热量少,地表层的热量累积下来,所以一天比一天热。另外,七八月份副热带高压加强,高压内部的下沉气流有利于阳光照射,地面辐射增温,天气就更热。

最高每人每月225元

据了解,今年高温补贴标准参照2014年发放: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补贴时间为6月到9月四个月。

那么怎么样的天气可以发放高温补贴呢?气象意义上的高温天气指的是,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称为高温,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

根据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另外,规定表明,用人单位不得以清凉饮料等物资替代高温补贴。

根据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同高温下享不同福利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之外,日气温达到35℃、37℃、40℃等不同高温下,还将有其他不同福利可以享受。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企业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按照国家规定,搬重物、锯刨、挖掘等属于重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属于中等劳动;打字、缝纫等属于轻劳动。

另外,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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