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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开店卖假货的小心了!这店主获刑一年半

淘宝开店卖假货的小心了!这店主获刑一年半

《川报观察》客户端·四川法制报记者 牟廷河

明明知道自家网店卖的“阿迪达斯”和“耐克”品牌服装是假货,但为了盈利,淘宝女店主向春华知假卖假,短短一年多获利10余万元。近日,蓬安县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向春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80后开网店 替人售货赚差价

向春华是一个80后,网上购物流行起来后,她和周围的朋友都会经常在网上购买东西,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让她也萌生了开网店的想法。2011年,向春华先后以其丈夫及本人的名义开设了两个淘宝网店,对外销售各类服饰。

2012年11月,向春华通过介绍,在林建开办的“流行e百服饰网”上注册了会员后,开始销售该服饰网经营的“阿迪达斯”和“耐克”服装。买家在向春华的网店下单后,她又在“流行e百服饰网”上下单,由该服饰网直接发货给买家,她从中赚取差价。

售假被投诉 为利润继续卖假货

2013年4月25日,一位在向春华店铺购买“阿迪达斯”女装的买家向其反映“阿迪达斯”商标不对,不是正品。两人协商后退款退货,向春华就此知道该服饰网的服装不是正品。

2014年5月左右,“淘宝”后台监管发现向春华的一家店铺涉嫌卖假就将该店铺降权,向春华后将该店铺关闭,继续用其他店铺进行服装交易。2014年6月,林建开办的“流行e百服饰网”因涉嫌售假被关闭,经对其库存“阿迪达斯”、“耐克”品牌服饰进行抽样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林建到案后亦承认所销售的服装系高仿品。

短短一年多时间,向春华销售假冒品牌服饰共计人民币20万元,从中获利10万余元。向春华到案后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

知假卖假 女店主被判刑

2015年6月17日,蓬安县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春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该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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