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015上半年流通使用环节6批次药检不合格
近期,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流通使用环节的药物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并将2015年上半年流通使用环节药品抽样检验信息进行公布。
2015年上半年,东营市共抽样检验药品80批 次,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6批次,覆盖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5个辖区,涉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5家。其中,从经营环节抽验药品33 批次,涉及经营单位10家,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2批次;从使用环节抽验药品47批次,涉及使用单位15家,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4批次。
流通使用环节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分别为:胜利石油管理局河口医院的炒酸枣仁、利津县康寿堂大药店的通草、垦利县人民医院的酸枣仁、广饶县人民医院的酸枣仁(炒)、东营市市直机关医院的沉香以及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的乌梢蛇。
据悉,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含量测定等。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其经营使用单位已依法组织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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