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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 无证经营食品 举报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微信上的“私房菜馆”是否有食药监部门的行政许可呢?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发现有个别未经行政许可的此类网络营销餐饮商家,对此,若有市民发现无证经营的食品商家可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7月14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发现有个别未经行政许可的餐饮商家,以“私房菜馆”或“电话网络预约订餐配送上门(有的无实体门店)”等模式,通过微信、微博、贴吧、论坛等,进行网络营销。

对此类新型餐饮业态,该局将加强监控和规范管理。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该局提醒其须经所在地食药监部门行政许可,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办理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办证的目的是为了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轨道,规范从业行为。有从事“私房菜馆”经营或“电话网络预约订餐配送”的单位和个人,应尽快到所在地镇(街道办)食药监管所办理行政许可。

对于广大市民,该局提醒要提高自身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到未经许可的商家消费。对此类商家发布的营销信息加强甄别,消费者订餐时可要求商家提供其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登记证明》,并留存有关订餐记录,以便发生食安问题时溯源追责。如有发现无证经营的食品商家或其他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均可随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举报线索查实有奖,最高奖励10万元。

(华商记者 王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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