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苏州一食品公司因使用“过期木”被罚150万

苏州一食品公司因使用“过期木”被罚150万

最近新闻媒体连续报道宁波25吨“过期木瓜”流入苏州市场的事件。13号,苏州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调查结果,涉事的苏州美林农林水产有限公司,受到150万人民币的处罚。

根据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7月1日,执法人员对苏州美林农林水产有限公司原料仓库、车间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并没有发现过期木瓜原料及产品。但通过检查生产出库记录,认定企业分别于2013年1月和2013年4月,分两批采购了5吨和20吨的“过期木瓜”。

苏州一食品公司因使用“过期木”被罚150万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勇表示,美林公司在第二次采购的时候,向宁波天韵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类似质量反馈的意见。天韵公司在发货20吨木瓜丁块的时候,另外再加送了1000公斤的木瓜丁块。

执法人员发现,美林公司明明知道货品是过期产品,但当对方允许降低价格之后,美林公司就放任问题产品进入生产流程。这26吨木瓜原材料,美林公司总共使用了19.84吨,其中有6.16吨在挑选的过程中作为损耗已经报废处理。19.84吨的原材料制作了三个规格的木瓜酱。

苏州一食品公司因使用“过期木”被罚150万

根据通报,“过期木瓜”共加工出了2521箱果酱。这些果酱主要被用于了茶饮料、奶茶、咖啡、冰淇淋等食品的辅料,产品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全部售出。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苏州美林农林水产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果酱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勇表示,有关处罚如下:首先是责令改正警告;其次是没收违法所得4万多元;再者加处人民币罚款150万元。这次执法部门就是对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苏州美林农林水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萍表示,工厂的态度是积极配合,也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工厂在以后的生产中,要更加严格要求,也希望广大群众继续对企业监督指导。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