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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衣库“情色营销”得流量却失品牌?

有关优衣库事件,同事问我,你怎么看,我说看了新闻在发言比较靠谱。当笔者看到中国新闻网爆出的新闻细节时,才明白过来具体的逻辑关系。按照新闻中所说的细节,7月14日晚上,一则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在微博热传,不雅视频长达一分钟。北京市公安局今日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朝阳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此前有媒体报道,7月14日晚上,一则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在微博热传,很多人以为是厂商的广告。不雅视频长达一分钟,视频中男女还有对话,只是对话过于模糊,很难听清楚,不过视频中的位置以及试衣间外面的声音可以确定此事发生在北京三里屯某知名服装店的试衣间。15号,针对网传北京三里屯不雅视频事件,优衣库官方做出回应,否认营销炒作此事,并称已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平台举报,要求消费者“正确使用试衣间”。对于优衣库的表态,笔者感觉很装逼,因为网友们都觉得炒作成分大,关键是警察叔叔都出来质疑了,更增加了这个事件的神秘程度。

从逻辑上看,一个事件能引起全网关注,如果不是提前策划和后期推进,很难一下子形成共鸣,除非是因为腐败和女人,毕竟这是在中国,有些事情还需要从长计议。虽然笔者通过各大搜索寻找不雅视屏,但基本上找不到了,目前不雅视频已被删除,无法确认最初传播者。不过按照我国《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出现含有淫秽和色情内容,如最后证实该事件系优衣库的营销行为,可处20万至100万的罚金,认定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实际上通过网络平台传播不雅视频同样违法。根据我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案的有关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传播范围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可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视频男女主角行为上看,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本身并不违法,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在公共场合发生性关系也应受到道德谴责。对试衣间究竟是不是公共场所,也存在一定争议。

做生意的,尤其是想把市场做大的,必思虑,如何让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慷慨解囊。俗话说的好啊,“无奸不商”,赚钱可不是一笔流水账,营销的亮点、炒作点、吸睛点、催泪点,等等,诸般营销,究竟哪个好?都没有高下之分,可是有一点,情色营销真的毁三观,也毁品牌。

情色就像胡椒粉,哪不旺就往哪撒点。车展上的车模不管是露胸的,露背的,还是露其他的,都是能在短时间内吸引关注,制造舆论,隔天不知道哪个天使容颜、魔鬼身材的showergirl就成了头版头条!这种营销只和情色有关,和品牌真的无关。你是卖衣服的的,不是卖肉的。你是卖衣服的的,不是卖香水的。你是卖衣服的,不是卖杜蕾斯的,你让演员在试衣间里玩约炮,又是几个意思?你不能把情色营销做的有趣、优雅、幽默,也不算错,这个要靠天分,可是你随便附庸风雅,糟蹋营销理念,就是你的错了。过去、现在、未来,优衣库都应该好好地想想,看客走了,钱没留,换句话说,遭人精神强奸,还没法要赔偿。这不仅仅是买衣服的事情,更应该是一个品牌的价值核心问题,情色营销流量颇丰,可是品牌却掉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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