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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总工会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监管

中国网山东频道菏泽7月16日讯 据中国菏泽网消息,为防治夏季高温天气造成的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或作业人员身心疲惫,给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日前,菏泽市总工会下发通知,将对全市高温天气下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管,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强化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权益。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药品和保健饮料,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在野外施工现场搭设凉棚,在作业场所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患有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条件作业的职工,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对其加强预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停止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职工加班加点。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开展“送清凉”活动,对户外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工地、厂房等开展走访慰问,送上防暑降温用品,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待遇,按月足额发放高温补贴,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一位职工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防护方法。针对高温天气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积极组织职工排查高温天气期间自身容易出现的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据悉,市总工会将组织力量对在高温天气下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岗位进行详细排查,重点加大对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的监督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要督促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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