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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抚慰金继母子反目 法官调解唤醒亲情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 近日,武山县法院洛门法庭审结了一起儿子状告母亲要求分割因父亲去世而获得抚慰金的共有纠纷案件。

康某与杜某是武山县洛门镇甘村村民。康某母亲去世后,其父与杜某结婚,并生有两子一女。2013年,康某父亲去世,其生前所在单位给康某家人抚慰金及丧葬费等共计70000余元,由其继母杜某保管。后双方因抚慰金的分配发生矛盾,2014年12月,康某和其4个姐妹将杜某及杜某与父亲所生的三个子女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分割抚慰金。

洛门法庭受理此案后,因被告杜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其儿女均在外打工。承办法官上门走访调查,在走访中了解到,该笔钱因双方发生矛盾后,杜某已将其交还给康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杜某虽同意给康某分割,但不认同康某主张的分配方法。

了解到整个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并对双方进行耐心地劝解。杜某明确表示,自己行动不便无法参与开庭及调解,她相信法院的办案人员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今年3月,法官在杜某缺席的情况下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后在康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的配合下,执行工作也予以顺利结束。这起继母子之间的纷争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李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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