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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排解烦心事 解决官兵后顾之忧

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千方百计为驻湖部队、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军人军属权益的保护神。

积极搭建涉军维权平台,提高官兵法律维权意识。 2013年,吴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两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专业律师到各部队针对部队官兵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土地承包等各种法律常识进行法律宣讲及现场法律咨询,以提高部队官兵法律维权意识。

努力完善涉军维权机制,探索官兵维权新举措。为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状况,开辟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展,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优抚待遇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等涉及军人军属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也被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探索开展流动服务,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利举措。

倾心解决涉军援助案件,排解官兵后顾之忧。两年来,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为军人军属化解纠纷当作分内职责,对军人军属的来信来访,能协调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经协商解决不了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事件处理全过程,坚决做到没有结果不撒手,真正当好官兵的“娘家人”。一战士郑某的母亲在2014年11月30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对方司机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在案发时车辆未年检,已不能合法行驶,且车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给刘某使用。 2015年4月14日,战士郑某到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维权, 4月29日本案开庭,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且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应按农村收入标准计算。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与被告方进行了两次调解,最后达成了和解,最终被害方家属获得了60万元的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援助律师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妥善处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解决了郑某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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