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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严打农村商品质量四种违法行为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李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下旬至10月中旬,湖北省工商局将在全省开展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四种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销售失效、变质或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侵权仿冒重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抽检不合格商品及时进行清查处理,并将抽检信息录入“湖北省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实现抽检信息共享。

工商部门还将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12315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等数据信息,排查“四种行为”案件线索,推进“诉转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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