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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公布八件拒执罪典型案例

本报石家庄7月23日电 (记者丁力辛)今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八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8件案件,既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后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受到从严惩处的,也有被执行人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履行了义务,认罪悔罪,被酌定从轻处罚的。

牛某承揽焊接汽车油箱服务时,其雇佣人员王某致油箱爆炸起火,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尚义县人民法院判决牛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523105.47元。牛某上诉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尚义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害人申请,向牛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并查封了牛某的一处房产。牛某履行了2万元后,剩余部分拒不履行,并撕毁法院封条,破锁进房强行装修入住。今年2月4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以牛某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因起诉后牛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谅解。尚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另外7件案件的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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