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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院调解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件

近日,大安区法院执行局在妥善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的同时,让已反目成仇的离婚双方握手言好。

2012年,陈某与钟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协议女儿钟某欣由陈某抚养。后双方因抚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果,最终判决钟某按月支付钟某欣生活费500元;钟某欣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据由钟某承担50%,至钟某欣独立生活为止。

判决生效后,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钟某欣向大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感觉到这起案件如果仅执行了抚养费并不能最终解决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根本问题,化解双方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与法院一道,从亲情、人情、社情、血缘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教育等方面做钟某、陈某的思想工作。各方来到法院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钟某同意付清所欠抚养费并表示今后会按期给付。陈某与钟某同时承诺,今后两人会抛弃前嫌,不做夫妻做朋友,共同把钟某欣抚养好、教育好。

(任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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