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不光有“闽八条”、“闽七条”,还有首开政府回购开发商和个人商品房、安置房先河的八五折回购市民余房……政策密集出台的时间节点及其背后托底楼市的逻辑耐人寻味。

这还不是全部。7月24日,福州市政府官网挂出了一则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2日转发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制定的《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见文末)。说的再明白点,就是拆迁补偿款购买城区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新政一箭双雕

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 促进城区商品房销售

当前的楼市大环境,出台的新政往往被解读为救市。关于此点,此番由福州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房屋登记中心三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也不讳言,明确“推进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促进城区商品房销售,结合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现就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被征收人用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向原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奖励款。

奖励标准?采访中,蓝房记者了解到,对2015年4月1日后发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五城区项目,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购房发票总金额/被征收房屋总补偿金额,比值大于1时取1)×购房时间系数”的标准给予购房奖励。其中购房时间系数根据购房时间确定,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三个月内购房的按10%计取,此后每推迟一个月递减1%,以此类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年后购房的,不再给予购房奖励。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福州涌现拆迁重镇

事实上,今年4月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就曾提及,鼓励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称,“房屋征收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不难理解:自贸区+一带一路,两大国家战略加持下的福州,愈发耀眼。福州迫切需要变大,只有更大方能承载更多。于是,拆迁重镇走入福州人的视野。

数据显示,当前,承担大量城市建设任务的仓山区正全力推进214个征迁项目,涉及98个村,征迁总面积近5万亩(1公顷=15亩)。

事实上,仓山区盖山镇、螺洲镇、城门镇、建新镇,晋安区岳峰镇、鼓山镇、新店镇、宦溪镇,闽侯县南屿镇、南通镇……都在这一轮的大拆大建中成为了拆迁重镇。

拆迁,必然涉及到拆迁安置,或实物或现金。既推进福州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又促进城区商品房销售,一箭双雕之举。

拆迁重镇商机何人现?何人有能力撬?

“拆迁户专场推介,这人群锁得很准。”“拆迁户专场推介,这是‘土豪特供’的节奏啊。”

5月11日晚,福州有史以来第一个拆迁户专场推介会在拆迁重镇闽侯南屿启幕。业内人士对蓝房网开福州业界先河,首吃螃蟹的“土豪特供”作如上评价。

小小一个闽侯县南屿镇尧沙村,不经意间在福州的地产界写上浓重的一笔。5月11日晚,福州有史以来第一个拆迁户专场推介会在这里举行,蓝房网携优质楼盘三盛CITY星海湾天墅新榕金城湾禹洲天悦湾亮相“土豪特供”。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尽管当晚雷暴天气,但丝毫无法阻挡“土豪”们对专属特供的热情回应。不大的尧沙文化宫可谓座无虚席,到场人数600人,达成几十组意向客户,这无疑给依旧处于调整年的地产界,注入一股新鲜力量。新榕金城湾相关负责人乐不可支,一再表示,蓝房网牵头下的精准营销效果奇佳。7月12日晚,蓝房网再度发力,携正荣财富中心挺进尧沙。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那么,问题来了,第一站是闽侯•南屿•尧沙,下一站,蓝房网将携手世欧王庄星海湾禹洲天悦湾挺进仓山霞湖、仓山齐安(计划8月成行)。再下一站,你希望会是哪?无论你是想寻求一站式专属独家买房优惠的拆迁户,还是被大市场环境逼入困兽状下的KFS,都可以告诉蓝房网,蓝房网会把更多更全的专属独家买房优惠、更多更精准的意向买房客户带到您身边。敬请期待!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附《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

重磅!福州再放大招 拆迁补偿款购一手房有奖细则出台

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

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

市房管局 市财政局 市房屋登记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5]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顺利推进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促进城区商品房销售,结合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现就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凡2015年4月1日后发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五城区项目,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收到货币补偿款领款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用被征收的住宅或非住宅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含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的,购房奖励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购房奖励标准计算公式中“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按“被征收房屋确权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单价”计算,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包括产权面积及1984年1月4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1984年1月4日至2004年10月26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确认的补偿面积,不含10%公摊补偿面积。“被征收房屋总补偿金额”指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包括的全部补偿款项,含区位评估价、旧房补偿费、各项奖励、补助、装修补偿等。

三、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征收实施单位应依据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货币补偿款领款通知书由被征收人当场签收或邮寄至被征收人确认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的以邮寄邮戳日期视为被征收人收到货币补偿款领款通知书之日。

四、被征收人用征收货币补偿款购房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开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与被征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市房屋登记中心依被征收人申请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五、被征收人用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向原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奖励款。原征收实施单位收到申请应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发函冻结该项房屋预告登记,原征收实施单位收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确认冻结函后,按《实施意见》规定核算支付被征收人购房奖励款。原征收实施单位应建立购房奖励档案,于每月2日前向项目所在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于每月3日前汇总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六、被征收人采取欺骗、瞒报方式骗取购房奖励款的,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项目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会同项目业主单位和征收实施单位追回购房奖励款。

七、本《实施细则》施行的有效期至《实施意见》废止之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