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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议题 | 10类干部要下台,如何护好“乌纱帽”

【编者按】

在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一个月后,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于28日晚间公布。

明确了10类干部要“下”,5类情形纳入问责范围,指明“下”的6种渠道,详细说明“调下”之后的复出甚至提拔问题……本次新规可谓条条关联着官员的“乌纱帽”。

真正让“能下”为干部队伍“把脉”

陈君:

能下的导向“明”。从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党的用人导向就开始发生变化,不少领导干部应违反规定被降级,而在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规定》之后,这一新的导向开始在广大干部中生根发芽,现在正式印发应该来说是对整个导向的最好落实,这是一步步推进、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动作,在全党范围内形成了鲜明的用人导向。

能下的标准“清”。此次中央明确对10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这就为“下”者提供了依据,为慵懒散的干部戴上“紧箍咒”,也为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提供了遵循,能够真正让庸者“让位”,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修身律己、用权为民的积极性,真正以“上”为荣,以“下”为耻。

能下的责任“严”。其实在自然界的任何地方,都有竞争法则,对于庸者的追责也不在少数,长时间以来,中央狠抓反面典型,其实这就是追责,让干部能“下”也是追责,与“两个责任”不同的是,这种追责追究的是领导干部本身的责任,规定了慵懒散者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新规落地需转变“官”念

朱富强:“能上能下”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逾越的一条鸿沟。长期以来,在我党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长期存在有一种“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思想观念,同时,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存在偏差认识,使得“上”的官员成为“永久牌”领导、不能“下”。久而久之,在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一种只要能“上”就“下”不来的思维观念,让领导干部成为“避暑港湾”,永远是“上级”。因此,当前要着力解放干部思想、转变这种“官”念,这才是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

能“上”能“下”重在落实

秦晓川“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一个制度从中央发文到地方执行,存在着很多环节。再加上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历史性问题,《规定》实施起来可能会遇到困难,也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将《规定》完全执行开来。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离不开执行,都离不开落实,光喊口号的制度不是好制度,好制度也不能只喊口号。

《规定》的落实需要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切实落实职责,把贯彻《规定》作为紧要任务来抓。下级不能弄虚作假、糊弄上级,不能搞自己的小“规定”,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惩。

茶疆:“模棱两可”是落实本规定最大的绊脚石。务必注意的是,在《规定》中的“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以及“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等情况,假若“研判”不力不实,极易造成打擦边球的现象发生,因此,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而言,既要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履职情况、工作动态进行不定期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更要秉持为一地发展谋良才、为群众服务选好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庸者”、“劣者”依规调整、淘汰,使干部环境营造出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

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健全整套机制

刘 灿:“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能下”的问题。只有建立一个干部“能下”的机制,才能把整个干部队伍激活。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腾出更多位置,把更优秀干部选拔到工作岗位,才能实现真正的“能上”。因此,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照《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各地应以《规定》实施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选任体制机制,使干部真正实现“能上能下”,最终促进干部为官有为、干事创业,促进弊绝风清、优胜劣汰、积极进取、高效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

官员如何护好自己的“乌纱帽”

江文:首先要为官敢为。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一大批敢于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的干部,需要他们在面对“危难险急”问题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能够勇敢地去“啃硬骨头”“涉险滩”,干部只有这样做到为官敢为,为官要为,兢兢业业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辛勤地奉献,把毕生的心血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给他所挚爱的人民。

其次要践行好“三严三实”。 “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每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通过认真学习,让自己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成为一个时刻想着国计民生和百姓利益,真正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好干部。

最后要认真学习,增强自己的本领。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刻不停增强本领。只有全党本领不断增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梦想成真。这样看来,干部要保护好自己头上的“乌纱帽”, 就一定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增强自己干事创业的本领。

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是场担当大考

陈怡如:《规定》是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在解决“为位一致”的问题上迈出的一大步。然而,制度好更需落实好,贯彻“能上能下”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场担当大考。

一考“一把手”愿不愿担当。敢不敢让干部下,考验“一把手”的担当;能不能平稳的让干部下,考察“一把手”的能力。让干部上,人人欢天喜地;让干部下,则会直接触及干部切身利益。触及利益就必然会带来矛盾,落实好中央“能上能下”的要求,一把手必须有敢碰硬的底气。从现实看,上去后奉行“无为而治”已经成为少数干部的通病。在其位,能谋却不谋其政,这批干部占着位子不干事已经成为发展的阻力。选人用人是导向,无为而位高的人多了,必然会形成甘于平庸、不思进取的干部队伍风气,也就必然会拖干事创业的后腿。贯彻落实能上能下是盘活干部资源的有效手段,“一把手”们必须要从党的事业高度,以一心为公的态度,落实好相关规定,既要敢于触及矛盾、又要平稳化解矛盾,确保用准人、干成事、不出事。

二考组织部门敢不敢担当。贯彻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是对组织部门担当精神的又一次考验。过去,基层干部常说组织部门是“干好事”的,虽然有时也会得罪人,但很少损害一个干部的切身利益。贯彻落实能上能下规定,从全局看必然是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的好事,但到了具体干部身上就是“拿帽子”的坏事,必然就要得罪人。能否贯彻落实能上能下规定,组织部门是关键。一方面,要进一步理清干部资源,管好手中“官帽子”;另一方面,要考准考实干部德才实绩,敢说真话、敢指问题、敢提建议,为让谁下提供科学参考,为为啥下提供有力依据。

三考党员干部能不能担当。“能上能下”必然会让有的干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能否正确对待能上能下规定,能否正确处理上得来与下得去的关系,其实考验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对于那些力不能逮、不能胜任的干部,要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正确看待组织下的决定;对于那些尸位素餐、精神懈怠的干部,要以这次规定出台为鞭策,彻底改正身上那些占位养老、不出事就没有事的错误思想,把自己的能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用有为确保自己有位;对于那些德才兼备、愿意干事的干部,更要通过规定的出台认识到中央给有为者留位子的决心,以更大的作为让自己有为有位。

“能上能下”是治庸政懒政的“良方”

资智华:“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的明确要求。此次,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以从严管理干部为立足点,探索新常态下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的途径与方法。不仅提高干部队伍活力,更让官场“能下”成为制度新常态,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劣者汰。

“能上能下”打破官场“停车场效应”

刘潺潺: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现象,在一个停车场里,有些固定车位立起车位牌,却长期空着不停车;还有些闲置的“僵尸车”,终年累月霸占车位;更有些车主乱停车,横占多个车位,或者堵塞停车入口,使得其他车辆无法停车。同样,官场中也存在“停车场效应”,有的干部占着位子不干活,充当懒官,成为了官场的“固定车位”;有的干部干不好活,却不肯让位子,充当庸官,成为了官场的“僵尸车”;有的干部干事不守规矩,胡作为、乱作为,在官场上“乱停车”。这种官场“停车场效应”不利于形成干事创业好风气,影响工作开展与地方发展。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就是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打破官场“停车场效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能上能下”撤除官场“固定车位”。有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争位子”,不想“挑担子”,对工作职责推诿扯皮,对群众冷暖漠不关心,对发展大计不闻不问,信奉“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信条。这样的无为干部无异于“占着茅坑不拉屎”,如果任由他们掌握地方执政权,不仅会贻误地方发展良机,还会腐化干事创业的社会风气。懒官太平官占着位子不干活,那么好干部就上不去,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效应,吹起“干多干少一个样,不如不干”的官场歪风。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给懒官太平官“摘帽子”,让不作为者让位子,给好干部腾位子,形成人能尽其才,权能尽其用的良好政治生态。

“能上能下”拖走官场“僵尸车”。有些干部“具其权难尽其责”,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光有唱功无做功,甘当尸位素餐的“公堂木偶”,愿做得过且过的“维持会长”,缓作为悠然自得,吃老本万事大吉。这样的干部好比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鱼目混珠在干部群体当中,只会吹歪正常的工作“曲调”。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拖走这样的官场“僵尸车”,让庸官昏官占不成位子、装不成样子、混不成日子,让有能力的好干部有权力,形成以上率下,争先比优的良好干事风气。

“能上能下”惩治官场“乱停车”。有些领导习惯了当“三拍干部”,干事业“拍脑袋”决策,尽责任“拍胸脯”保证,出事情“拍屁股”走人,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好大喜功,只务虚不务实,最终只会害了一方百姓。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惩治这种官场乱作为,调整“随意指挥”的无能干部,让好干部有更多的晋升机会,有更多施展才能的平台,这样才能让有为干部不寒心,让有能干部能尽心,才能纠正不科学的政绩观,让干部在其位不敢胡乱作为。

干部“能上能下”体现“严”“实”并济

王雪锋:在中医有一种被称为“放血疗法”的治疗方式。通过用针具或刀具刺破或划破人体特定的穴位和一定的部位,把身体内淤血排出体外,以达到去瘀生新治疗疾病的效果。笔者看来《规定》的出台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与“放血疗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对新时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持,是对推动从严管理干部机制的有益补充,和对“三严三实”的认真践行,有利于在错综复杂的改革发展环境中打破领导干部手中的“铁饭碗”,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以达到“去瘀生新”的目的。

《规定》指出,将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人坚决调整下去。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把握“严”和“实”的双重标准。一是要用“严”和“实”的标准建标立尺,树立正向标杆。“三严三实”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用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勤政为民的使命感,切实扛起改革事业的责任担当。二是要用“严”和“实”的标准传导压力,形成倒逼机制。“三严三实”是党的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是新形势下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因此,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凡是存在不严不实行为和无法担当改革大业者,应通过制度予以严厉问责和工作调整,让庸者下能者上,从制度上为干部队伍“放放血”,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激浊扬清的“一池春水”,培育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三是要用“严”和“实”的标准强化监督,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将“三严三实”贯穿到各项工作始终,严守政治规矩。要用“严”的精神学好规矩、熟悉规矩和严守规矩。搞清楚什么的规矩,分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坚持用章程办事、用原则办事、用规矩办事,防止刚性制度变成软性“弹簧”。同时,要用“实”的品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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