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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入户盗窃均获刑

鲁网聊城7月30日讯(记者 庞孝君 通讯员 杨金坤) 一人望风,一人入户盗窃。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子胜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华兴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子胜、杨华兴预谋实施盗窃,二被告人步行至该市锦绣青城小区,由被告人杨华兴负责望风,被告人李子胜采用技术开锁方式进入两居民家中,盗得价值2738.1元的项链、戒指、耳坠等物品。后二被告人又在该小区一住户及其母亲家门打开,被告人李子胜进入室内盗得价值766.6元的金耳环一对。被告人李子胜在室内实施盗窃时,被该小区的另外一住户人员发现, 并喊来邻居将被告人李子胜控制,在外望风的被告人杨华兴乘机逃跑。被告人李子胜担心盗窃事实败露,在被控制时,将在另两家盗取的价值2738.1元的项链等物品及在邢家盗得的金耳环藏匿到邢家客厅的沙发背后。

法院审理后,综合其他情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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