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7月29日,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贷款有关事宜的情况报告、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忠、副主任宫延生、刘剑夔、高金柱、魏明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冀鹏、杨永久,副市长韩福顺、市法院院长袁国民、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海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法检两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上任命提请。
随后,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杨永久、韩福顺作的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贷款等有关事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