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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交通维权工作站为弱者撑腰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 高驰 通讯员 陈海杰)“咱们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可是帮了我大忙了,谢谢你们。”黄女士满怀感激之情,专程到海港区法律援助中心致谢。

2014年7月的一天,张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到某小区停车开门时,将骑电动车的黄女士撞倒,造成黄女士受伤、车辆损坏。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黄女士无责任。黄女士多次找到张某商讨赔偿事宜,对方均不予理睬。2015年3月18日,正当黄女士走投无路之际,她在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看到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牌子。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她来到工作站寻求帮助。工作站人员热情接待了黄女士,了解事情经过并征得黄女士同意后,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援助工作者经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取证之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及其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海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在援助工作者提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前,张某及其保险公司自知理亏,愿意主动赔偿黄女士经济损失。2015年6月13日,经海港区法院调解,被告赔偿黄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三万两千余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于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2011年海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海维法律服务所成立了交通事故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负责解答当事人关于交通维权法律咨询及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范围:(1)对交通肇事案件中符合经济困难(享受低保或镇街民政部门证明经济困难)条件的一方,免费提供法律援助。(2)对交通肇事案件中负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一方,工作站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允许其“先受理,后申请”,为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四年来,共受理交通事故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5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取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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