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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孩杀亲生女婴 只因怕婴儿啼哭引注意

2015-08-01 20:16

鄂西北在线摘要:7月31日,18岁女孩杀亲生女婴案件迎来一审宣判,女子小英(化名)以故意杀人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据了解,2014年10月30日,小英在租住楼房的天台生下一名女..

7月31日,18岁女孩杀亲生女婴案件迎来一审宣判,女子小英(化名)以故意杀人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据了解,2014年10月30日,小英在租住楼房的天台生下一名女婴,由于害怕婴儿的哭啼引起别人注意,用纸巾塞住婴儿嘴巴,致其死亡。

18岁女孩杀亲生女婴 只因怕婴儿啼哭引注意

据了解,现年18岁的小英初中毕业就离开甘肃老家外出打工。2013年,小英认识了杜某。2014年2月,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是不到一个月就分手。其后,小英怀孕了,但杜某一开始并不知情。

庭审时,据小英供述,怀孕6个月时她想过打胎,但医生说需要一万块左右的手术费,这让小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小英家里经济条件非常不好,无力承担其这笔昂贵的费用。

小英的前男友杜某说,他与小英分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去年9月30日,小英的表姐打电话来他才得知小英怀孕了。对于小英的行为,杜某表示原谅。鉴于这一点,法庭对小英从轻审判。

综合双方的因素考虑,最终市二中院一审做出了上述的判决。其判决结果依据如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英在其所生婴儿的口腔内填塞卫生纸等行为,超出了一般伤害行为或阻止婴儿哭闹合理行为的界限,并导致所生婴儿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后果。其行为过程符合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要件,故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小英犯罪时年龄较小且感情生活曾遭受挫折,在怀孕后亦缺乏亲友的经济帮助及情感支持,在独自生下婴儿、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未能理智行事,对婴儿实施了侵害行为。综合小英犯罪背景、动机及实施犯罪时的具体情况,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应属于犯罪情节较轻。

鉴于小英并非预谋,系初犯、偶犯,且与被害婴儿具有血缘关系,杜某亦表示谅解,故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小英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结合其在户籍地表现一贯良好等情况可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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