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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句抱怨引来的伤害

冲动男子张某,因琐事与同在某建筑工地上干活儿的范某发生争执,遭到范某还击后,盛怒之下的张某随手将干活儿用的剪刀戳进范某胸部,致范某重伤。张某因此被哈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4629日,张某、范某和几名同事一起在工地加班。22时许,着急回家的范某因嫌弃张某干活不认真,总是出错,耽误大家下班的时间,便对张某抱怨了几句。张某听出范某在冲自己抱怨,心里不服气,也朝范某骂脏话。这无疑给一直看张某干活儿不顺眼的范某火上浇油,怒气冲冲的范某冲上前打了张某两巴掌。发现二人打架,同事赶紧将他们拉开。张某彻底被这两巴掌激怒,他随手拿起旁边干活用的剪刀,不顾同事的阻拦,刺向了范某胸部,范某惨叫一声,失去了意识。同事立马报警、送医,事情处理完,大家才发现,闯下大祸的张某已不见踪影。

20141126日,范某经鉴定为重伤。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上网追逃。时隔半年后,张某在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等,哈密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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