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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城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

清远日报讯 记者谢芳瑜 通讯员梁颖怡 何凤兰你的车有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吗?如果没有,就要快点申请了。近日,记者从佛冈县环保局得知,根据相关规定,佛冈县从7月15日起,县城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违规者不但要扣分,还要罚款!

佛冈县城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

司机在张贴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资料图)。清远日报记者黄超贤 摄

据了解,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绿色环保标志发放标准是符合“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不符合绿标车标准的即属于黄标车。自7月15日起,佛冈县正式实施县城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包括振兴路、环城路、教育路、文明路、青云路、青松路、建设路、沿江路、龙溪路等县城范围内各路段,而还没办理“绿标”的车主可到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免费办理。

佛冈县环保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申请车辆分两种,一种是私人车辆,一种是单位车辆。私人车辆需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复印件,才可以来窗口办理绿色标志。而单位车辆除了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外,还要带上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目前,县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在县城内各路段设置了提醒标示,并开始了执法抽查。如果查获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将会对车主扣三分,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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