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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纪实

编者按

2013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截至现在,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有的208名增至431名,陪审员占法官人数比例由原来的59.94%上升至124.21%。在近两年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我市法院先后有两个集体和六名个人被通报表彰。其中,环翠区法院和文登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张恩远等六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即日起,本报将陆续刊发他们的工作经验以及先进事迹。

环翠区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纪实

张恩远(左)与法官讨论案情。

不穿法袍的“法官”很给力

——环翠区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纪实

◎文/图 记者 夏树刚 通讯员 方燕

7月15日,环翠区法院内,民三庭副庭长严相荣正在和人民陪审员卢传明进行业务交流,这样的场景在每次开庭前几乎都会出现。

卢传明已退休多年,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后,对一些专业的法条、新法规掌握得不是很到位,自学起来又十分困难,他便积极向身边法官、年轻陪审员学习,促进自己进步。

“卢老可能在掌握一些新法条、司法解释上慢了一点,但他的生活阅历、经验比我们丰富,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了很多我们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严相荣说,在环翠区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结成帮扶对子,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环翠区,像卢传明这样的人民陪审员还有很多。2013年以来,环翠区法院按照最高院、省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市中院指导下成立了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院长亲自任组长,将人民陪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与此同时,环翠区法院积极部署,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增补名额、增补条件、增补程序等相关事宜,及时启动人民陪审员增补宣传、报名、推荐等工作。对报名人员,坚持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2013年以来,先后选任普通型、专家型和特邀型陪审员126名。

2013年以来,环翠区法院按照最高院、省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市中院指导下成立了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院长亲自任组长,将人民陪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张恩远便是其中的一位。7月13日,环翠区人民法院内,张恩远正在受理一起关于抚养权的案件。案件的起因是夫妻二人因性格不合而导致离婚。离婚后,两人都不愿承担7岁女儿的抚养权,二人诉诸法庭。

受理此案件后,按照抚养孩子方便的原则,一旦开庭法院基本会将女孩判给她的母亲。但在开庭前,张恩远感觉判决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想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场官司。他走到这对夫妇家里,对母亲进行劝说,最终在他的调解下,原本诉诸法庭的官司达成了和解,孩子归母亲抚养。

工作中,环翠区法院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把陪审员岗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在培训上采取了“讲、观、学”三种方式。讲,即定期组织资深法官给陪审员集中授课;近两年来,陪审员平均每年集中接受授课13天,观摩庭审和座谈研讨21次,参与庭审观摩120余人次,极大地提升了业务能力。

在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上,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实施细则》,将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数、执行数、调解数和化解信访问题数以及庭审纪律、出勤率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每名陪审员年度业绩的考核依据,并根据得分情况评出优秀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得分较低的进行谈话鼓励。

2013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案件总数12789件,调撤率每年都有提升。同时,通过陪审员特有优势和当事人对陪审员的信赖,案件处理节奏加快,办案效率提高。近两年来,法院案件审理天数逐年减少,办案周期同比缩短5天左右。

紧紧围绕选任好、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这条主线,环翠区法院加强教育培训、拓展陪审渠道、完善参审方式,构建了“综合素质较高、工作机制健全、陪审案件数量多、社会效果好”的陪审员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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